Options 交易基礎(1 合約 = 100 股)
買方付權利金取得權利,賣方收權利金承擔義務。用四象限一次看懂 Buy Call、Buy Put、Sell Call、Sell Put 的目標、最差情況與到期損益形狀。
選擇權契約
所以 call 和 put 都是在賭漲跌嗎?
1選擇權不是在猜一個箭頭,而是買賣一份有期限的契約。
付權利金
買方花錢買「可以做,也可以不做」的權利。
2買方付出權利金,換到到期前依約買進或賣出的權利;不划算時可以放棄。
賣方先收錢,代價是市場來敲門時要履行承諾。
3賣方先收到權利金,但買方行使時必須履約;收入有限,責任不能裝沒看見。
SP/CC = 賣方
懂了:SP/CC 都是賣方,收錢,擔義務。
4SP 承諾接股,CC 承諾交股;兩者的共同核心都是賣方思維。
四種組合(1 合約 = 100 股)
SP 是右下 Sell Put,CC 是左下 Sell Call(持股時)— 點擊看四種組合的目標與最差情況
預期股票不會在到期日前下跌超過履約價,用 Sell put 賺權利金。Cash-secured put = 帳戶有足額現金(較安全);Naked put = 沒有現金(風險較大)。最差情況:跌超過履約價,有買進股票的義務 — 一個合約等同須買入 100 股,買進後現股可能還是會繼續下跌。
上圖為到期損益形狀示意(橫軸股價、縱軸損益,不含手續費)— 買方虛線左低右高或左高右低,最多虧已付權利金; 賣方形狀相反,最多賺已收權利金,但另一側風險可能很大。
一句話分清楚買方與賣方
買方付錢買「權利」 —— 可以行使也可以放棄,最多虧掉已付的權利金,但需要股價大幅往對的方向走才賺得到,而且時間站在你的對立面。
賣方收錢擔「義務」 —— 權利金當場入袋,只要股價沒往不利方向跑過頭就贏,時間流逝對你有利; 代價是獲利有上限、另一側風險可能遠大於收到的權利金。
SP 與 CC 都在賣方那一列。 這也決定了整套 wheel 的性格:高勝率、小獲利、偶爾吃一次大的 —— 所以選標的比選履約價更重要。
本頁僅供教學說明,不構成投資建議。實際交易請以券商即時報價、保證金與稅務規則為準。